2011年5月10日 星期二

在七年二班的閱讀

第7章  特定族群的大學門檻/優惠特遇

德州大學在選擇新生時採用"積極平權措施", 名額優先給少數族裔。而白人新生未能錄取向聯邦法院提出訴訟, 主張自己是種族歧視的受害者。

支持弱勢優待的二種理由
贊成理由一: 考試有文化偏差
贊成理由二: 補償歷史錯誤
贊成理由三: 促進多元化

有沒有侵權?
隆納. 德沃金是當代知名的法律哲學家, 主張以族裔做大學入學考量並未侵犯任何人權。他的說法和羅爾斯的分配正義觀如出一轍, 都是撇開道義應得。

種族隔離和猶太人名額限制
曾經為了不收黑人而被告違憲的最知名案例, 也是德州大學法學院。在二0、三0年代有些常春藤名校也為猶太人學生訂出正式或非正式的名額上限, 為了降低學生反猶情緒。

優待白人
多元化主張曾碰一個考驗: 可以為了促進族裔多元, 來為優待白人合理化嗎?紐約市的布魯克林區, 有兩萬居民, 是美國最大社會住宅群, 但為了維持多元族群, 所以對有色人種有四成的上限。引起需要請等待較久的黑人家庭提出訴訟, 結果得以維持比例限制, 但在其他地區需要多撥一些配額給少數族裔。

正義能和道德應得脫鉤嗎?
視成功為獎勵才德這種觀念也許是應該破除的迷思, 羅爾斯指出機運在道德上純屬機運, 但想把正義能和道德應得完全切割是不可行的。其一: 正義有其榮譽的一面, 其二: 使命有部份來自獨特的功能。這個入學的案子正是正義與榮譽難解的例子。

何不乾脆競拍新生名額
大學入學的另個爭議是"校友子女優待", 希望和身為家長的的校友建立長期的關係, 可以得到慷慨的捐輸。另一個是"發展性錄取" 錄取父母捐了一大筆錢給學校的學生。因此何不將10%的新生名額提供競拍? 但這個不對勁理由不在於申請者的機會, 而是大學的品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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