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5月5日 星期四

在九年十一班的閱讀

第4章  募兵制與代理孕母/市場的角色

市場一派依據兩種訴求, 一是自由, 一是福祉。持保留態度的人主張, 市場選不像表面那麼自由, 某些東西和社會作為若透金錢買賣, 將有辱格或貶低價值之虞。

徵兵制還是募兵制?
美國南北戰爭時, 林肯總統簽署了美國聯邦最早的兵役法。而南軍更早就已是徵兵制。但聯邦兵役法中不願服役的人可以花錢請人代理。南方的兵役法中同樣也允許花錢請人。這種制度符合義的分配兵役之道嗎?我們比較三種方式1.徵兵, 2.徵兵但允許花錢請人代理(南北戰爭),3.市場體系(募兵制, 志願役)。

全募兵制的正當性
反對理由一: 公平和自由
反對理由二: 公民品德與共善

代理孕母
1986年代理孕母生下了嬰兒卻不願交付給委托人, 嬰兒M的法律訴訟成為全球關注的新聞事件。上訴到最高法院的判決合約無效, 但基於嬰兒的最大利益將監護權判給生父, 生母保有探視權。法官的理由是在一個文明社會, 有些東西是不該用錢買的。

代孕契約與正義
反對理由一: 雜有外力的同意
反對理由二: 辱格與更高的規範

懷孕外包到印度
2002年印度就把商業代孕合法化, 希望吸引海外客戶。阿南德在印度的西部, 可能很怄成為全球的代孕中心。在2008年3月當有五十多名婦女在幫世界各地的人代孕, 而費用只要美國的三分之一, 但這樣的收入是當地婦女十五年都賺不到的。夠她們買房, 給子女念書。
我們所面臨的是: 人在自由市場所做的選擇到底有多自由? 有沒有一些美德或更高規範是市場沒有辦法賦予價值, 是不該用錢買的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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